各学院(部)、中心、所、国重实验室: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中国政府奖学金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作用,现将我校 2023/2024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是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子项目,由“高校研究生项目”更名而来,遵循 “个人申请、院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优秀学科背景、专业能力及未来发展潜力的国际学生,来华攻读硕、博士研究生。
已报送2023-2024学年招生计划的培养单位均可接收申请并向外国学生招生办公室推荐。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学业成绩优良,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申请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学业成绩优良,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中文水平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五级;以英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攻读硕士学位须达到TOEFL≥80、IELTS ≥ 6 水平,攻读博士学位须达到TOEFL≥85、IELTS ≥ 6.5 水平,或提供上一级学位为英文授课的证明(母语为英语可不提交)。
三、申请与推荐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报名。申请人于2023年2月15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和西南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wu.17gz.org/),注册个人账号,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和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国际学院初审。2023年2月20日前,国际学院对申请人申请资格进行逐项审核,重点审核学历背景、语言水平、身份资格、健康状况及无犯罪记录情况等,并商请培养单位复审。
第三步:培养单位复审、远程面试或笔试。2023年3月10日前,培养单位组织学科专家复审,重点审查申请人对华态度、学术背景、学习成绩、科研能力、语言水平、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择优进行远程面试或笔试,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送国际学院,同时提供导师信息(导师姓名、邮箱及简介)以及学生的来华学习描述。
第四步:学校评审小组终审。2023年3月15日前,国际学院组织学校评审小组对各培养单位推荐人选进行终审并公示最终名单。国际学院为拟推荐人选提供预录取通知书,并提醒拟推荐人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材料完善。
第五步:培养单位指导拟推荐人选制定来华学习计划。2023年3月25日前,拟推荐人选在导师指导下制定来华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须由导师签字)。导师还需出具至少一封中文或英文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学校或者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交流情况(如有),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
第六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报拟推荐人选名单。2023年3月28日前,国际学院制作预录取通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报拟推荐名单。
第七步: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各校推荐人选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推荐人选,如有意愿申报我校奖学金和自费项目,优先录取。
第八步:通知学生录取结果。国际学院通知学生录取结果。望各培养单位积极联系优质生源,安排导师开展前期指导及推荐工作。
联系人:黄无为 地点:紫云楼302 电话:68366001
国际学院
2022年10月24日